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龙岩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龙财建〔2019〕62号)文件要求,现将龙岩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龙门溪与龙津河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缺项材料补充定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如对上述缺项材料定价论证意见有异议,可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书面文件提交至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97-3081985)
特此公告
龙岩水发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