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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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龙岩市创建“321”特色乡镇工程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龙岩市决定用2年时间,在2015年实现全市“321”特色乡镇和两江流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排水管网建设全覆盖,涵盖新罗区、连城县、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永定县共7个县85个乡镇。其中,10个乡镇可就近接入已建污水处理厂,17个乡镇已完成农村连片整治,通过整改和加强管理,可实现正常污水处理,6个乡镇正在开工建设或启动实施农村连片整治,52个乡镇尚未建设。
  龙岩市政府支持将项目统一捆绑打包,依托具有较强实力的专业化公司进行统筹建设运营管理,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将各县(市、区)区域内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统一捆绑打包,加大项目体量,不但有利于争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资金,也有利于争取国开行等银行绿色信贷或世行贷款、亚行贷款等国外资金。项目通过捆绑打包、统筹运作,还有利于选择专业化公司,让专业的公司来做专业的事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及社会效益。专业化公司通过发挥集约化项目群的优势,一方面弥补了单个项目规模小的劣势,另一方面也使日常运营操作更简单,把政府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中解脱出来,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便于政府在监管上加大力度,保证了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行,真正实现了运管分离。我司正在积极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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